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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滋病監測與流行病學

愛滋病監測工作室 > 血清流行程度監測

愛滋病病毒感染血清流行程度監測是在易受感染社群及市民大眾間進行的一項監測,用以決定愛滋病的流行程況。監測的模式包括自願測試[1]非聯系不記名檢查[2]

以下的表格概括了此監測下進行的項目:

目標群組 地點 系統 自(年份) 樣本數目
甲)有潛在危險因素的社群
性病患者 社會衞生科診所 為所有到診者提供自願性測試 1985 於2015年約 26000
染有毒癖人士 (1) 美沙酮診所 非聯系不記名測試(尿液樣本) 1992(至2003) 每年約 2000 - 4000
自願性普及測試(尿液樣本) 2003 於2015年約 6000
染有毒癖人士(2) 戒毒復康服務 非聯系不記名測試(尿液樣本) 1998 於2015年約 350
染有毒癖人士(3) 外展社工在街上接觸的染有毒癖人士 非聯系不記名測試(唾液樣本) 1993(至1997) 每年約 200 - 500
男男性接觸者 關懷愛滋 自願檢測(快速測試) 2000 於2015年約 250000
男男性接觸者愛滋病風險及流行情況調查 (PRISM) 非聯系不記名測試(尿液樣本) 2006 約 800
自願測試(尿液樣本) 2008, 2011 約 800
女性性工作者 女性性工作者性傳染病風險及流行情況調查 (CRISP) 非聯系不記名測試(尿液樣本) 2006 約 900
自願測試(尿液樣本) 2008 約 900
乙)不存有危險因素的社群
捐血者 香港紅十字會捐血服務中心 為所有捐血者的血液進行測試 1985 於2015年約 250000
懷孕婦女 衞生署母嬰健康院及公立醫院產科部 自願性普及測試(血液樣本) 2001年9月 於2015年約 50000
在醫院分娩的孕婦 檢驗臍帶血 非聯系不記名測試(血液樣本) 1990 (至 2000) 每年約 4000
公務員 受聘前健康檢查 非聯系不記名測試(血液樣本) 只在 1991 年進行過 一次 1553
丙) 危險因素不明的社群
肺病病人 (1) 衞生署胸肺科診所 非聯系不記名測試(血液/尿液樣本) 1990 (至 2008) 每年約 1000
肺病病人 (2) 衞生署胸肺科診所 自願測試(血液樣本) 1993 於2015年約 3300
囚犯 懲教所 非聯系不記名測試(尿液樣本) 1992 於2015年約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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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願測試

當個案性監測進入開展期,是不足以描繪愛滋病感染情況。自愛滋病病毒抗體測試於一九八五年被廣泛使用,愛滋病病毒感染血清流行程度研究便被採用為補充自願呈報之不足。

由一九八五年開始,於三個類別中的愛滋病病毒抗體測試呈陽性的比率提供了愛滋病病毒感染血清流行程度研究之數據。這三個類別計有使用社會衞生科治療人士,美沙酮診所使用者及血液捐贈者。首兩類為自願測試之報告。至於血液捐贈乃自願及沒有收費,愛滋病病毒抗體測試乃普乃至所有收集血液單位。愛滋病病毒抗體測試亦提供予所有使用社會衞生科所接受治療的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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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非聯系不記名檢查

非聯繫不記名檢查乃始於一九九零年,這是跟隨由世界衛生組織的建議,而由愛滋病科學委員會採納。非聯繫不記名檢查之重要特性為:

  1. 非聯繫不記名檢查之樣本是來自其他用途之樣本並已取得同意
  2. 身份證明資料於樣本送檢前已剔除
  3. 不存在任何追朔個別報告所屬之可能

自一九九零年起,非聯繫不記名檢查己在香港使用以確定愛滋病於特定群體中的流行情況以便協助設計、推行、及監察公共衞生計劃以預防、控制及護理愛滋病病毒及愛滋病患者。

在世界衛生組織及本港的愛滋病科學委員會提供的原則下,非聯繫不記名檢查覆蓋兩大人口類別:

  1. 基於某些行為下易受感染之人士,及
  2. 沒有明顯高危行為亦被視作較低或一般感染危機之人士

前者包括使用美沙酮治療的濫用藥物人士,街頭濫用藥物人士及懲教所之囚犯;而後者包括了肺結核病人和於醫院內分娩的孕婦。除了血液樣本以外,尿液及唾液樣本亦能達到此項目標,關係在個別目標之樣本收集的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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