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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 11/01/2013

2013年度的狮子会红丝带学人计划接受申请

    主办机构:香港红丝带中心
    赞助机构:国际狮子总会港澳303区

引言

「狮子会红丝带学人」计划乃由香港红丝带中心创办,并得到国际狮子总会中国港澳303区的赞助。该计划旨在鼓励中国内地素有经验的专家,到香港进行有关防治爱滋病的培训或研究活动。

目的

本中心推行学人计划的目的,主要是为促进中国内地及香港在防治爱滋病方面的经验分享及技术交流,并鼓励两地共同合作和组织交流网络。

申请资格

  1. 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国内地居住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
  2. 申请人现时必须从事公共卫生或相关专业,并已从事该专业超过三年;
  3. 申请人必须在过去从事的专业当中,至少有一年在国内推行防治爱滋病的相关经验,并且在完成学人计划活动後,将继续推行有关工作;
  4. 申请人须为国内其中一个爱滋病社区防治计划的负责人或工作人员;及
  5. 如每项防治计划多於一人申请,则各人应是来自不同的职系为佳。推行计划的前线工作人员将获优先考虑。

资助

  1. 每位受助人最高可获资助金额港币八千五百元正。
  2. 如有需要,两位推行相同计划的人员可在同一时期来港进行两星期的研究实习,两人合共的最高资助金额为港币一万五千元正。
  3. 受助人士须自行安排及缴付在港的住宿、交通及其他一切费用。另外,建议受助人士自行购买在港期间之旅游保险,本资助计划将不负责受助人士在港一切意外或医疗之费用。

建议研习活动内容及评估方式

  1. 申请人须在递交申请表时一并提交建议在港期间进行的研习计划,供红丝带中心评选委员会审议。本中心会按照香港的实际情况及获批受助人的研习需要,安排合适的行程及活动,并在活动期间评估其研习进度。
  2. 受助人在香港的两星期中,需要主持一个研讨会,内容是有关受助人在内地工作地区的爱滋病情况、爱滋病预防及护理研究,以及获批的研习内容及/或在港交流期间的经验等。在完成整个计划後,受助人将会获颁予「狮子会红丝带学人」出席证明书。
  3. 受助人亦需在完成整个计划後三个月内,呈交详尽之全面计划报告。本中心在收到全面计划报告後会把「狮子会红丝带学人」证书寄到受助人的工作单位。
  4. 另外,两位申请相同研习计划人员的申请表会被一同审核。若申请成功,二人会同时来港进行交流,而他们只须主持一个研讨会,并递交一份研究报告书。

申请程序

  1. 合乎上述申请资格的人士,必须用申请表递交建议计划书,内容包括下列资料:
      1. 姓名(包括中文姓名和英文拼音)
      2. 通讯地址及联络方法(包括电话号码、传真机号码及电子邮件地址)
      3. 现时工作机构及职位
      4. 学历、专业资格及有关经验
      5. 过去出国学术交流的经验
      6. 个人的抱负及专业目标
      7. 是次国内推行计划名称及详细内容
      8. 建议在港主要研究课题或活动及其他有关的特别安排。如建议的研习计划属研究探讨类型,请列出拟采用的方法及步骤,和冀望得出的结果
      9. 提议的到港及离港日期
      10. 如所属工作单位的工作人员过往曾参与狮子会红丝带学人计划,须列出其姓名及来港日期
  1. 每位申请人须填写一份申请表。若同一计划有两位申请者,请分别填写两份申请表并一并寄出。
  2. 每位申请人必须请两位推荐人递交推荐信各一封。(如该建议的研习计划是与其他机构合作,申请人宜递交一份由该机构发出的推荐信。) 建议计划书及推荐信必须交回下列地址:

    香港九龙联合道东200 号
    横头磡赛马会诊所二楼
    红丝带中心收
    (请在信封面上注明申请「狮子会红丝带学人」计划)

申请截止日期及接纳通知

  1. 申请书必须於二零一三年四月十五日下午六时正或前送达红丝带中心,逾时递交者将不获接纳。
  2. 如申请获接纳,申请人将於二零一三年五月三十一日前透过邮件/电子邮件收到本中心通知,商定访港日期;如申请不被接纳,恕不另行通告。

特别注意事项

  1. 由於内地与香港各单位及机构的服务时间有所不同,本中心在安排受助人在港的活动时间及参观地点时,均以香港各单位的实际工作情况为优先考虑,因此,实际行程可能未能完全依据受助人在申请书上的建议安排。本中心保留随时更改行程的权利。
  2. 香港各单位及机构有权基於行政及隐私原因而拒绝提供受助人欲索取的资料。
  3. 受助人必须按本中心的安排於二零一四年四月前到达香港完成「狮子会红丝带学人」计划,并且自行向当局申请批准来港的签证,确保能完全涵盖研习的两星期。受助人若未能在预期内到达香港或因任何原因(包括签证及健康问题) 不能连续两星期完成该研习计划,其受助资格则会被自动注销。
  4. 受助人如未能连续完成整个两星期的研习而中途离开,将不获颁发证书,并须向国际狮子总会中国港澳303 区发还全数资助款项。本中心亦会通知其上级或推荐人。
  5. 如受助人须印录有关「狮子会红丝带学人」计划所协助产生的全部或部份研究及着作时,他/她必须注明出处,并在有关着作上向国际狮子总会中国港澳303区及香港红丝带中心致意。
  • 下载详情及申请表格(现已截止)

~ 完 ~

(二零一三年一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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